舟山市科技局机关学习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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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保证机关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政策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及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业务知识:学习新区发展和综合经济发展新知识新理论。 二、学习形式 (一)中心组学习 1.学习组织 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局(院)党组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将学习对象扩大到一定范围。党组书记担任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主要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局直属机关党委具体落实学习安排,做好学习秘书的各项服务工作。具体参与学习计划、学习方案的制定,准备学习材料,做好考勤,做好学习记录,起草学习简报、总结和整理学习档案。中心组实行签到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对确因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应向组长、副组长请假,事后自行补学相关内容。 2.学习要求 (1)年度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安排相结合。局(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局直属机关党委按照市委要求、市直机关工委部署和局(院)党组的具体指示,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根据形势要求,及时调整学习计划,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关于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安排专题学习。局(院)党组中心组每季度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每次集体学习研讨的书面通知要至少提前2天报市委宣传部理论党教处备案。 (2)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集体学习,每月集体学习至少1次,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要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明确学习专题,指定重点发言人,每个成员都要作一次中心发言,发言人要准备好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确保学习任务的落实。学习成员要按事先安排的题目,准备好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每次集中交流要有重点发言人,中心组成员要认真作好笔记,并围绕学习内容畅谈学习体会,通过交流和研讨促进思想认识的统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事先要请假。平时应根据学习计划开展个人自学活动,要自学指定的学习书目,并撰写学习体会,要积极参加“新区干部学习在线”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 (3)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把调查研究贯穿理论学习始终。要通过外出学习考察、深入处室和基层等途径进行调查,从理性的高度对调查获得的素材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到基层调研,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30天,科级干部每年不少于20天,并撰写1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二)支部固定日学习 1.学习组织 局属各党支部将每月的第一个周五下午定为“支部学习日”,参加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到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有效推动党员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实效化,积极提升党员干部受教育水平。年初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安排,实行学习内容预告制度,局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提醒各支部,通过内网OA办公平台、短信息群发系统等及时将“固定学习日”学习内容通知到位。 2.学习要求 局机关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计划安排,扎实组织推进,并及时将学习内容记载于支部记录本上。适时通过采取支部书记讲党课,坚持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等方式,提高广大党员对“党员固定学习日”的认可度和参与度。 (三)干部教育培训 为充分发挥教育培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局机关工作需要,安排干部开展教育培训。 1.举办各类培训班 围绕局机关中心工作,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局机关在举办各类培训班前,要与有关部门、相关培训机构及学员代表加强对接,切实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教学方案制定、优质师资选聘等工作;在举办培训班时,要着力注重“三个管好”,即管好教学计划的严格执行、管好教师的课堂教学、管好学员的学习过程,要安排联络员负责全程跟班、学员考勤等工作。 2.选调学员参训 局机关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组织的培训班次的参训资格条件,结合局机关干部队伍实际,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培训期间,要严格落实AB岗制度。因故不能参训的,本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 3.鼓励干部在职自学 支持鼓励干部根据个人发展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在职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参加培训,并从时间、经费、学习资料等方面为干部在职自学提供必要保障。 4.开展网络在线培训 用好大数据,实施“互联网+”培训模式,积极学习网络培训平台各类课程,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1)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网络学习。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在“无限舟山-干部学习APP”或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干部学习在线﹙http://study.zsdj.gov.cn﹚平台完成指定学分的网络学习。 (2)科级干部网络学习。科级干部根据市直机关党工委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在舟山机关党建网站﹙http://www.dgw.gov.cn﹚平台完成指定学分的网络学习。 (3)公务员网络学习。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公务员网络学院” (http://px.zsrls.gov.cn/)平台完成指定学分的网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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