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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科技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9-03-19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2018年,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舟山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规范专利行政执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开创科技管理工作法制化新局面,为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法治舟山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和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专题研究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舟山市科技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并认真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和人员。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局(院)党组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4次。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省科技厅报告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的学习,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新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新宪法列入学习计划。同时,以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修正案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科技进步法》《专利法》等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制学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着重提高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科技创新发展

1.深入开展科技立法调研工作。《舟山市创新发展促进条例(暂名)》列入市人大2018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开启了我市地方科技立法先河。我局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立法起草组。开展可行性论证起草工作,召开6场相关专题座谈会,多渠道、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征求市领导、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以及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代表等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牵头组成科技立法工作考察团,分赴杭州、宁波、厦门、福州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地方性法规立法起草经验,为《条例》的起草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落实省、市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对我局5个处室的共计41个权力事项的基本信息、申报材料、办理岗位、办理流程做了全面梳理,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后台和舟山市内门户工作系统中进行了相应的配置;针对其中纳入八统一”“ 最多跑一次9个权力事项,汇编成《舟山市科技局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指南》,并做了颗粒化细分梳理;对《舟山市市级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针对性改造升级,并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了单点登录、法人认证的功能。2018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在浙江政务网上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梳理权力清单11件。

3.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整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处室职能,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将信用建设要求内容纳入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细化措施,建立台账,把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2018年,在《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办法(试行)》制度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舟山市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将信用制度建设纳入科技计划管理过程中,在11个项目申报条件制定时,明确了信用要求,加强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等行政相对人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及失信信息的管理,构建完善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局官网开设信用专栏,加强正面引导。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1.健全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舟山市科技局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规定》、《舟山市科技局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舟山市科技局资产及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行政决策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实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编制2018年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及部门权力清单等工作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所有科技项目做到立项前发布指南,立项中调研考察,立项时评审论证,立项后公开公示,采用归口主管部门审、专家会议审、相关职能处室审和局(院)党组会议审定决策的三审一决策的项目立项决策程序,最大限度减少项目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方式创新,推出了项目经费核定制、项目资金使用专户、项目资金分期拨付等管理措施,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定期深入企业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建立违规项目单位及负责人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2.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局内部重大决策、行政审批、科技项目立项、科技评奖、国家省项目推荐、专利执法、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科普宣传、技术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向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合理性和可行性的调研论证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确保备案率达100%

3.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继续聘请法律顾问1名,印发了《舟山市科技局(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与签订等工作16件,参与其他法律事项服务10件。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期,重点学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为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供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参与科技工作已形成常态,为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提前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四)规范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完善《舟山市科技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等文件,以及时化解涉及科学技术奖励、查处假冒专利、实施防震减灾工作矛盾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制定了专利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推进公正、公平、文明执法。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省级部门制定的本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市科技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双随机数据库,细化随机抽查办法。2018年,根据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开展了7双随机抽查工作,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为专利行政执法检查,共检查商品7200余种,查处涉嫌假冒专利商品26种。加强专利执法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均100%持证上岗,使用语言文明,执法依据合法合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处理适当,执法文书规范,权力告知明确,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一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年共立涉嫌假冒专利案件26件,结案26件,切实维护了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力的遏制侵犯专利权行为。二是积极开展专利执法专项行动。我局专利执法人员单独或联合县(区)科技(经科)局和省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开展7次专利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商品近7200种(件)。对现场发现的涉嫌假冒专利商品和标识不规范问题,执法人员当面向受检单位负责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建议商店在代理产品时要注意核实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情况,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

4.畅通执法维权渠道。建立了舟山市科技局网站网络举报平台,收集民意信息,及时公布部门政务公开目录、行政执法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持证执法人员资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的监督维权渠道。建立了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加快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机制建立。本单位全年无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推行依法信息公开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舟山群岛新区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日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市科普节等活动,在广场、企业、学校、社区、乡镇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全市共发放各种科普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科普宣传展板500多块,组织各类科普报告会及讲座57场,科普影视播放25场,开放科普基地10个,提供技术服务200余次,接受咨询16000余人。举办“‘平安中国防震减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等活动,在全市各县(区)组织放映了18场防灾影片、25场多媒体视频,播放公益视频6100多分钟,参与观众12000余人,发放科普资料3000余份。在嵊泗县菜园镇举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以现场咨询、资料发放、有奖问答、设置展板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尊重知识产权,促进创造与创新意识。现场共展出各类展板30余块,发放各类知识产权宣传材料200余份,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参与互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2.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党务政务专栏、报刊等渠道,及时公开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内容,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奖励评审等工作进行重点跟踪,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科技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6条。完善网上办公系统,实现科技项目申报等网上申报,确保科技立项的公平、公开、公正。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举办东部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培训班,来自河北、江苏、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7省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和部分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县(市、区)知识产权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特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江苏大学知识产权中心、浙大技术转移中心有关专家就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与思考”“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卓越评价实践”“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设进展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我市部分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参加培训。此次培训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我市知识产权强企工作注入了新活力。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法治舟山建设,结合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对重点工作做好梳理,切实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科技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

1.推进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知识学习,加强廉政反腐教育,增强科技部门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续职)资格培训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加强法制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教育,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2.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部门权力清单,完善各项行政权力的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各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加快转变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工作监管和服务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尽量避免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效能。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科技执法装备,建立完整的全过程记录档案,杜绝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探索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程序,规范科技管理行为,堵塞制度漏洞,建立规范、阳光、透明的科技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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