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舟山市本级2019年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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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本级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舟科计〔2017〕38号)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2019年市本级创新券集中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对象 1. 2019年度委托载体开展相关服务并已经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成功使用创新券的各类市本级企业。 2. 2019年度为市本级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并已经在浙江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上成功收取创新券的市级重点推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机构(通过地方载体备案)。 二、兑现需提交纸质资料 (1)委托开发、检验检测、发明专利代理等技术服务(由企业负责兑现): 1.《舟山市本级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份(加盖双方公章);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 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 4. 检测报告或者技术服务成果证明复印件一份; 5. 企业自付资金的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复印件一份; 6. 企业自付资金银行凭证复印件一份; 7. 根据创新券系统中创新券使用的金额,由企业向舟山市科技局开具发票(发票抬头: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内容:项目名称,备注:创新券兑现)。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由企业负责兑现): 1. 《舟山市本级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份(加盖双方公章); 2. 载体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 服务合同复印件一份; 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复印件一份(财务咨询服务请提供相关财务报告); 6. 根据创新券系统中创新券使用的金额,由企业向市科技局开具发票(发票抬头: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内容:项目名称,备注:创新券兑现)。 (注:以上所有材料都需上传至创新券系统)
三、受理日期 兑现申报工作于9月24日启动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潘丽娜,电话:0580-2280778 陈 浩,电话:0580-2280780
附件:舟山市本级2019年度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 9月24日
附件
舟山市本级2019年度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服务合同、检测报告或成果证明、发票、银行凭证等证明材料; 2.如企业兑现,请在银行账户信息一栏填写企业账户信息;若是载体兑现,请在银行账户信息一栏填写载体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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