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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公益类医疗卫生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作者:舟科农社〔2020〕5号字号:[ ]

各县(区)科技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科研水平,提升科研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公益类医疗卫生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医疗卫生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市级科技项目数不得超过 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2)在研项目不得超过 2 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市级科技项目。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科技专项项目除外。

3.申报团队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稳定的研发组织和团队,有相应的研发能力。

4.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组成员须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

二、限额申报

按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采用限额申报,限额申报数为舟山医院11项、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7项、舟山市中医院5项、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项、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项、舟山市口腔医院1项、舟山市急救指挥中心1项、舟山市中心血站1项,其他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各1项;定海区4项、普陀区4项、岱山县3项、嵊泗县2项。各归口管理部门须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把控,按照限额数进行申报,择优推荐并提供项目推荐汇总电子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等4栏)。

三、网络申报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舟山市部门窗口市科技局其他行政权力舟山市科技项目评审在线评审,在线填报《舟山市科技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无需经费概算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四、时间安排

2021年度公益类医疗卫生领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015启动申报,网络截止时间为1023,逾期恕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联系人:蒋 华,2280775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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