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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9    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作者:科创中心字号:[ ]

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各依托单位:

为加强对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建设绩效的考核评价,根据《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舟人才办〔20184号)、《舟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行〔201869号)、《舟山市人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人才办〔2018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为我市首批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的6个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另1团队列入省领军型创新团队,且已通过省里中期检查,不纳入本次检查范围)(详见附件1),起止时限为20197-202012月。

二、中期检查流程

1.提交检查材料。各团队和依托单位严格对照团队建设任务书中明确的各年度指标要求,认真填报《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中期绩效评估表》(详见附件2),重点说明本团队自入选以来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上报材料内容包括:团队研发进度和组织管理情况,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高层次人才引育情况,与研发阶段性成果有关的专利论文等证明材料,涉及技术、经济、人才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各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请各团队依托单位于1025(星期日)前提交各自团队中期检查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市科技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2.审查检查材料。市科技局对上报的团队检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各团队建设及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视情要求各团队对检查材料内容进行增补。

3.集中答辩与个别抽查。采取集中会议答辩和抽取个别团队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由市委人才办和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重点检查团队建设情况、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投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就有关问题向团队及依托单位进行询问,具体答辩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评价及结果通报。结合会议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由市科技局牵头从人才队伍建设、技术研发、财政经费使用和配套资金落实等方面对各团队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团队中期检查结论并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后,向各依托单位、团队负责人通报中期检查结果。

三、中期检查结果运用

根据此次中期检查结果情况,市委人才办和市科技局共同研究决定对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第二期财政资助资金具体拨付事项,并明确下步各团队建设需要关注或调整的有关事宜。

联系人: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刘广成;联系方式:2280773,邮箱14792111@qq.com

 

附件:1.2020年度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中期检查名单

            2.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中期绩效评估表

 

 

舟山市委人才办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1016

 

 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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