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房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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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房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照自查内容和自查重点,做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形成总结报告,于3月24日下班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人:杨静贤,联系电话:2282126。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自查情 况统计表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 化器(众创空间)减免房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 作的通知》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减免租金自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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