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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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支部,各处室(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之以恒纠“四风”、正作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明确2021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1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重点1.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有关工作的情况。 2.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敷衍应付等履职不到位问题。 3.各党支部“补短板”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检查党建调研课题完成情况和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 4.各党支部换届程序的执行情况和换届纪律的遵守情况。 5.贯彻落实上级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求情况,节假日期间值班执勤情况。 6.委托服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大额资金项目实施程序落实情况。 7.各处室(单位)党风廉政风险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由局直属机关纪委采取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相结合,检查台账,参加相关项目评审、招投标会议等。 四、有关要求各级党组织、各处室(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照党章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发现的顶风违纪、故意掩盖问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监管缺失、履职不到位等行为,将严肃追责。 局(院)党风廉政问题举报专线:0580-2280772,邮箱:2845230437@qq.com。
中共舟山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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