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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科技创新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1-06-15    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2021年要为“十四五”奠好基、起好步、开好局,全市科技创新主要指标预期:全社会R&D经费占GDP比重力争增长0.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上工业2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幅10%以上,新增高企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共160家以上。

(一)以超常规举措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围绕打造一个全域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即形成“一廊(滨海科创大走廊)一室(创建海洋领域浙江省实验室)十中心(石化新材料、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大健康、氢能源、远洋渔业、船舶修造、螺杆产业、汽船配、海产品养殖等十个引领性技术创新中心)”的新体系,2021年,重中之重是做好三项工作:

1.加快建设东海实验室。积极争取省政府同意以东海实验室为依托建设海洋领域浙江省实验室,全面启动实验室总部园区的规划建设,基本完成实验室高端专业科研团队组建,积极引进、整合高端海洋科技创新资源,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2.启动建设新城“海洋科创中心”。谋划启动建设国家高新区核心区块的新城“海洋科创中心”,围绕东海实验室、浙江大学海洋科创园等高端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统筹布局,并规划建设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园区、高端科创人才居住生活设施等,在新城区域建设全国一流的“海洋科创中心”,同时,进一步提升定海海洋科学城和普陀城西科创走廊,力争形成滨海科创大走廊的雏形。

3. 谋划建设绿色石化产业研究院。积极谋划由浙石化牵头、引进大院名校科技资源、市校企联合建设国内一流的绿色石化产业研究院,在高性能聚合物材料等领域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力争出一流成果。

(二)全力打造四大科创高地。“十四五”期间,以优化一个创新生态环境、推进六项工作为重要抓手,全力打造四大科创高地。2021年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1.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一是实施研发投入“三年倍增计划”。力争 2021年全社会R&D经费占GDP比重增长0.4个百分点,力争2022年达到2 %。二是探索设立产业科创基金。将市科创基金升级改造为产业科创基金,将基金规模提升至3亿元,引进社会化的科创基金作为合作伙伴,力争初步建立市场化的基金运作机制。

2.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一是大力发展科技型企业。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30家以上。二是积极招引科技企业。瞄准重点海洋产业领域的企业和项目,推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与合作,重点在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绿色石化等领域引进重大科技项目5个。三是努力引育“高精尖”海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做好“5313”系列计划、海外引智计划、全球海洋经济创业大赛等人才工程和引智活动,加快推进浙江省舟山人才创业园建设,深入推进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建设,力争全年引育高端科技人才50人,引进落户“5313”项目20项以上,引育“5313”创新人才(团队)10个。四是引导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持续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清零”行动,加快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60%以上,新增省级企业研发机构5家以上,规上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60%。

3.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是争创国家高新区。继续与科技部保持密切沟通,争取2021年成功创建国家高新区。二是推进孵化器建设。以支持海洋科学城创建国家孵化器为抓手,加快提升重点孵化器建设和服务水平,力争全年新增创新创业承载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创业孵化企业(团队)达到200个。三是建设重点产业创新服务平台。石化新材料领域,推进 “聚合材料联合研究实验室” 建设。海洋电子信息领域,重点推进浙江省大湾区(智慧海洋)创新发展中心建设。海洋生物领域,重点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海洋生物产业科研中试平台,形成设备总值4000万元以上,科研服务场地面积达5000平方米。

4.大力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绿色石化及新材料、海洋渔业与海洋生物、船舶与海工等重点产业的“卡脖子”技术难题,通过产学研合作,着力解决高端聚乙烯催化剂进口替代、渔业资源精深加工与高值利用、大型LNG运输加注两用船建造技术等一批“卡脖子”技术难题,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力争全年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00项以上;其中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10项以上,投入财政科技经费7000万元以上,带动企业科技投入5亿元以上,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5.积极筹建联合成果转化中心。一是启动海洋科技成果联合转移中心建设。整合在舟科研院所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科研团队成立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推进海洋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的建设。全年实现技术交易额22亿元,实施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30项以上。二是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机构。整合全市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强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市外企业、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在舟山设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全年培育3家以上市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征集发布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各150项以上。

6.继续深化科技合作。重点是推进与上海、宁波的科技合作。一是主动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圈。打造长三角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全年新引进新型研发机构2家以上、组织实施“长三角”区域科技协同项目10项以上,转化科技成果15项以上,实施重大国际合作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3项以上。二是积极构建国内外涉海大院名校研发圈。2021年以东海实验室建设为牵引,大力集聚吸引涉海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力度推进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岱山新材料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合作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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