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重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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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舟山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市重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年度市重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对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重点检查项目阶段任务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进行认真自查,做好项目实施中期工作总结和完成情况的有关台账等工作。 (二)实地检查。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专家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四、检查时间 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于2月底完成自查,并将项目实施中期工作总结和台账于3月4日前上报市科技局。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期检查是拨付项目后续财政科技经费的重要依据,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继姬,顾捷。电话:2280775。
附件:2021年度市重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清单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9日 附件
2021年度市重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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