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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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为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并已按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纳入火炬统计的市内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均可申报。 二、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8月20日之前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完成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同意推荐的出具推荐函(详见附件2)。 三、联系人 市科技局科技交流与创业服务中心,杨静贤0580-2282126。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2.推荐函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1 附件2
关于推荐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认定的函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以及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审核和现场核查,推荐XX科技企业孵化器等XX家单位申报本次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请审核。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关于推荐2022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函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浙江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24号)以及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审核和现场核查,推荐XX众创空间等XX家单位申报本次省级备案众创空间,请审核。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XX(单位) XX年XX月XX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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