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的通知 | |||||||||||||||||||||||||||||||||||||||||||||||||||||||||||||||||||||||||||||||||||||||||||||||||||||||||||||||||||||||||||||||||||||
| |||||||||||||||||||||||||||||||||||||||||||||||||||||||||||||||||||||||||||||||||||||||||||||||||||||||||||||||||||||||||||||||||||||
各县(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管委会,海洋科学城,各有关企业: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科技惠企政策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12号)精神,开展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税务部门认定的2021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3%以上(含)且年增长10%以上的,在舟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要有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需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223.4.65.61:8080/extradeduction/enterpriseLogin.html)内录入匹配的研发投入辅助账,以备核查。 2.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舟政发〔2018〕32号)文件要求,建立创新要素与“亩均效益”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综合评价为D档的企业,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3.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材料 1.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2020-2021年企业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清单; 3.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的2020年和202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4.企业科技信用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区)科技局和功能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的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 2022年9月30日申报截止。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提交至所在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部门。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部门需严格把关申报条件,并于10月14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审核无误后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1)统一上报至市科技局。 3.申报企业要据实填报,金额精确到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李丹,联系电话:2280781。
附件:1.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汇总表 2.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3.2020-2021年企业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 项目清单 4.指标解释 5.企业科技信用承诺书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汇总表 归口管理部门(盖章):
附件2 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附件3 2020-2021年企业已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的项目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
备注: 1.表中所列举的项目,为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 2.项目来源:分为企业自选项目、政府部门项目、其他企业(单位)委托项目、境外项目、其他项目。
附件4 指标解释
一、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是指实际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据来源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计算公式: =第47行“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第48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第49行“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 二、政府补助:是指每个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对应所获得的政府补贴的汇总金额。 三、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数据来源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计算公示: =80%*第36行“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第38行“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附件5
企业科技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承诺: 一、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申报2022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时,申请表上填写的有关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二、本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如存在弄虚作假和与事实相违背的内容,本企业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无条件退回研发投入补助,并由科技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