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8-16    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作者:机关纪委字号:[ ]

局属各处室(单位),各党支部:

现将《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抓好落实。

中共舟山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


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机关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纪发〔202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主要整治以下八个方面存在的突出、典型问题:

1.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3.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等“吃公函”问题;

4.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违规吃喝等问题;

5.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将违规吃喝费用转嫁给私营企业主、下属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问题;

6.在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请,或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食堂、培训机构、住宅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7.违规吃喝后酒驾醉驾,或违规组织、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8.组织、参加有损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吃喝,纵酒酗酒、寻衅滋事,引起舆论炒作、引发负面舆情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和举措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7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1.学习动员阶段(7月中下旬前完成)。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整治重点及相关纪律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演变规律,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学习《关于在全省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对中央、省、市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做到每期必学、必传达。

2.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前完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在违规吃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附件1)。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认真学习文件后作出承诺并签订《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附件2),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检查整治阶段(8月初-9月底)。局机关纪委将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内容,对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强化警示教育。局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等方面的问题。

4.总结分析阶段(10月份)。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五个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科技系统作风建设水平。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振宇  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郭 勇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袁 嵘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聪  副局长

              胡 骏  党组成员、省海洋开发研究院院长

成 员:王孝彬  四级调研员

              邱洁慧  机关党委委员、省海研院党支部书记

              江晓琼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局机关党支部书记

              王维轮  机关党委委员、信息所党支部书记

              杨会成  机关党委委员、省海研院党支部副书记 

(二)强调工作纪律。局机关各处(室)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迅速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进一步强调纪律规矩,切实提升思想自觉和守纪意识。

(三)严肃执纪问责。所有党员干部要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规吃喝方面突出、典型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开通报曝光,倒查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实效、作风建设有提升。


附件:1.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清单

           2.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


附件1

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清单

对照检视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是否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等“吃公函”问题



是否存在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违规吃喝等问题



是否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将违规吃喝费用转嫁给私营企业主、下属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问题



是否存在在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请,或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食堂、培训机构、住宅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是否存在违规吃喝后酒驾醉驾,或违规组织、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



是否存在组织、参加有损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吃喝,纵酒酗酒、寻衅滋事,引起舆论炒作、引发负面舆情等问题



附件2

抵制违规吃喝问题承诺书

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深化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本人郑重承诺:

1.不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2.不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3.拒绝无公函接待,不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不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

4.不在会议培训、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违规吃喝。

5.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将违规吃喝费用转嫁给私营企业主、下属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会商会。

6.不在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吃请,不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食堂、培训机构、住宅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7.不违规吃喝后酒驾醉驾,不违规组织、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8.不组织、参加有损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的吃喝,不纵酒酗酒、寻衅滋事,不引起舆论炒作、引发负面舆情。

承诺人:       

2023年8月1日

中共舟山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3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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