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5-08-15
各县(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 塑造舟山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4〕41号)精神,为强化我市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活力和能力,现开展2026年度我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企业经税务部门认定的2024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以下简称研发费用)需达到2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3%(含)以上且年增长10%以上。
2.2024年度无营业收入或2023年度无研发费用的企业不得申请。
3.企业2024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为D档的企业,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1.2026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附件1);
2.2023-2024年企业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清单;
3.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的2023年和202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4.企业信用承诺书。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区)科技局和功能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的宣传,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企业需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所属地科技部门。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科技部门初审后,于9月15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和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汇总表(附件5)统一上报至市科技局。
3.联系方式:李丹,联系电话:2280781;
郑平安,联系电话:18857093818。
附件:1.2026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2023-2024年企业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
项目清单
3.指标说明
4.企业信用承诺书
5.2026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汇总表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4日
附件1
2026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县(区)、功能区 | ||
法定代表人 | 手机或固定电话 | ||
联系人 | 手机及固定电话 | ||
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 | |||
2024年度金额 (万元) | 2023年度金额 (万元) | 2024年占营业收入比重(%) | 2024年增幅(%) |
2024年研发成果 | 包括:当年专利申请__件(其中:发明专利__件);当年专利授权__件(其中:发明专利__件);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__件;以及参与制定的行业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等情况。 |
备注:
研发费用精确到元;百分比指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附件2
2023-2024年企业已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的项目清单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3年 | 2024年 | 备注 | ||||
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 其中:政府补助 | 其中: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 | 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 其中:政府补助 | 其中: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 | |||||
备注:
1.表中所列举的项目,为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
2.项目来源:分为企业自选项目、政府部门项目、其他企业(单位)委托项目、境外项目、其他项目。
3.如项目为政府部门项目拆分的子课题,请在备注中予以标注。
4.数据精确到元。
附件3
指标说明
一、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是指实际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数据来源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计算公式:
=第47行“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抵减特殊收入后的金额”-第48行“当年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第49行“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材料部分结转金额”。
二、政府补助:是指2023-2024年度企业所获得的各级各类政府补助,包含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跨年度项目仅核减本年度研发投入相应的政府补助。
三、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数据来源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计算公示:
=80%*第36行“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第38行“允许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
附件4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承诺:
一、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申报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时,所提供的材料属实,不存在隐瞒、歪曲、欺诈等失真情况。
二、本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如存在弄虚作假和与事实相违背的内容,本企业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无条件退回研发投入补助,并由科技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2026年度舟山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申请汇总表
归口管理部门(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经税务部门认定的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 | ||
2024年金额(万元)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增幅(%) | |||
备注:研发费用精确到元;百分比指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